新疆大学与新疆日报社(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1月14日下午,新疆大学与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新疆日报社新疆国际传播中心举行。新疆日报报社(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编辑(总经理)、新疆新媒体中心主任石锋,新疆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正江,新疆日报社(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编辑(董事) 多里坤·买买提,新疆日报社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新闻与传播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教师代表出席签约仪式。
在揭牌仪式上讲话中,新疆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正江指出,新疆大学与新疆日报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1983年新疆大学新闻教育创办之初,我校就曾聘请多位《新疆日报》资深记者、编辑汪仲英、刘汉良、任一农、井岩、焉光让、邵强等老一辈新闻工作者教授专业课程。2000年以来,黄元才、成立新、石锋为代表的日报人为新疆大学新闻教育提供了无私支持和帮助。近年来,双方通过部校共建新闻学院平台,在人员互聘、交流挂职、实践教学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双方将以这次合作为新起点,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共建新模式、新机制,加快推动合作共建,促成果、促成效。努力打造协同创新、协同育人、协同发展的校企合作典范,为完善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人才联合培养、学生实习实践、开展项目合作、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方面展开全方位合作。新疆大学将利用好合作平台,推动新闻与传播学院在新闻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深度结合,同时为我校学生提供实习基地保障,与新疆日报社(集团)一同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促进、互惠互利目标。
未来,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与新疆日报社(集团)将继续深入推进校媒合作,不断探索校媒合作新形式。双方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进一步推进新疆新闻传播行业发展与新型新闻传播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