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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9-20   阅读量:

2027年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新疆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新疆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050300新闻传播学、055200新闻与传播。

、接收类型

推免硕士生: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3.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无违纪记录或所受纪律处分已解除。

4.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张A4纸上)和学生证(已完整注册)扫描件各1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1份(须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5.个人陈述及科研计划1份(1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学术背景、科研经历、研究兴趣及未来规划等)。

6.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1份。

7.代表性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证书等能够体现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支撑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报名与材料提交

(一)网上报名

报考学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完成志愿填报后,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招生要求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9月21日(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为准)

(二)材料提交方式

为方便考生,学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线下提交

考生可将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至新疆大学红湖校区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12号教学楼411A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00—13:30,15:30—19:00。

2.线上提交

无法到现场提交材料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将全部申请材料的电子版(PDF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邮件及压缩包命名格式为:“2027推免生申请+姓名+本科学校+申请学科专业”。

电子邮箱:2524907494@qq.com

材料接收起止时间: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所有申请材料将由材料审核专家组按照学院材料赋分标准进行审核评分,材料赋分权重为20%。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含外语水平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环节,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同时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一)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专家组按照学院材料赋分标准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按最终成绩形成办法汇总形成审核成绩。学院复核材料审核结果并提出进入面试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上予以公示。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进入面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

2.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线下考生:在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指定考场进行现场面试。

线上考生:通过腾讯会议平台进行远程网络面试。线上考生须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面试:

第一机位(正面机位):一台设备(电脑或手机)用于面试,摄像头正对考生正面,须清晰拍摄考生面部、双手及桌面环境。建议使用电脑。

第二机位(侧后方机位):另一台设备(手机或平板)从考生侧后方45°拍摄,须清晰拍摄考生全身及考试环境全景,确保面试桌面及周围环境无遮挡、无他人干扰。

两台设备均须提前安装最新版腾讯会议软件,并确保网络通畅、麦克风和摄像头功能正常。

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耳机、耳麦等电子设备,不得接听电话,不得切换屏幕或使用其他软件。

面试环境应为独立、安静、光线充足的空间,背景整洁,无杂物和与考试相关的资料。

3.面试内容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潜质、外语水平(含听力和口语)、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推免生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录取

(一)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加权合成。材料审核成绩权重为20%,面试成绩权重为80%,两者权重合计为100%。

(二)确定拟录取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无法区分名次,学院可再次对考生组织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取;不符合学院录取实施细则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时限以系统设定为准)。考生接受录取后,原则上不再解锁。

拟录取推免生的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体检

推免生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信息公开

充分落实信息公开原则,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依法依规公布或公示相关招生录取信息。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纪检监督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招生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对招生录取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异议、申诉;考生认为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学院或研究生院举报。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991-8582396、0991-8585747。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991-8582081。

十一、其他说明

(一)所有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受理其他渠道的考生报名申请。

(二)在推免生招生各环节中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人员应予回避。

(三)已被学院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四)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且被推荐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本办法适用于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城市学院相关专业2027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所有考生。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负责解释。

新闻与传播学院

城市学院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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