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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转专业(转入)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5-13   阅读量: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新疆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修订)》(新大校字〔2019〕209号)《新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新大校字〔2026〕17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新大教字〔2026〕30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金玉萍

副组长:杜松平 徐 慧

成  员:武运波 刘东莱 王琴琴 李光鹏

秘  书:王倩

二、拟接收专业名称及人数

    根据学院现有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及班级容量,本次拟接受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及名额如下:

序号

学院

拟接收专业

拟接收人数

备注

1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大类培养)

10

若报名人数不足,按实际合格人数接收

    根据《新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转专业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参军入伍后正常退役并复学、创业休学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且不受名额限制。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资格

符合《转专业办法》 中规定的转专业申请资格。其中,根据第四条,有以下情况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1.本科专业学习未满一学期的;

2.申请转专业时人在处分期的;

3.在休学或者保留学籍期间的;

4.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跨类的;

5.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有明确约定的,含定向、委托或特培生(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等);

6.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

(二)选拔要求

1.思想品德方面

(1)政治立场正确,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2)在原专业学习期间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学习能力方面

(1)考察申请者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2)具有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3.专业兴趣及特长方面

   (1)对申请转入的专业有清晰认知和浓厚兴趣;

   2)具有与转入专业相关的课外实践、科研兴趣小组参与经历、阅读书目或自学成果者优先。

4.综合素质方面

1)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适应新专业的学业强度;

2)具备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创新意识。

  四、考核方式及具体安排

  本次转专业考核采用“在线审核+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具体安排

环节

时间

地点

内容

①学生申请

5月22日10:00至

5月26日23:00

线上:教学管理服务平台

请学生按照提交材料目录要求完整提供申请材料。

②转出学院审核

6月1日10:00至

6月2日23:00

线上:教学管理服务平台


③综合面试

6月4日16:00

红湖校区 12#404

现场面试(含PPT陈述和问答),并携带申请材料原件

④学院审核、报送及公示

6月10日前

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学院公示栏


⑤教务处、学校审批后发文

(二)综合面试细则

1. 时长:每人10-15分钟

2. 流程

1)自我陈述(5分钟):准备PPT,学生简述个人基本情况、原专业学习情况、申请转专业的原因、对目标专业的认识及兴趣爱好特长等。

2)专家组提问:考察学生对目标专业的基础了解、逻辑思维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思想动态、心理素质等。

3.评分构成:总分100分=专业兴趣与学习能力(40%)+表达能力与逻辑思维(30%)+思想品德与综合素质(30%)。低于60分者不予接收。

 五、学生提供材料目录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以及本人签名的转专业申请书;

2. 个人简历;

3. 个人学习能力证明材料(如为大学阶段的学习材料,需盖学院章和教学副院长签字);

4. 转出学院出具的政审及在校表现证明(转出学院书记签字,盖党章)。

 六、考核群及联系人

1. 考核群:243340319

2. 联系人及电话:王倩 0991-8582476


 

                                 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6 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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